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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注意]关于拍卖企业能否跨地区举办拍卖会有关问题的答复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关于拍卖企业能否跨地区举办拍卖会有关问题的答复
作者:jxpmw 文章来源:转载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8-25 15:54:40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

 

关于拍卖企业能否跨地区举办拍

 

卖会有关问题的答复   

 

工商市字[2003]第71号  

 

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:

 

    你局《关于拍卖企业能否跨地区开展一次性拍卖活动的请示》(苏工商[200321号)收悉。经研究,答复如下:

 

    拍卖企业可以跨地区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拍卖业务,举办拍卖会;拍卖企业跨地区举办拍卖会属企业正常经营活动,只要其不设立常设经营机构,则不需办理企业分支机构登记;拍卖企业跨地区举办拍卖会应当根据《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1号)的规定,到拍卖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。
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○○三年六月四日
文章录入:jxpmw    责任编辑:jxpmw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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