闽拍协字〔2008〕4号
关于举办福建省拍卖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
各拍卖企业:
为了提高拍卖从业人员素质,推动我省拍卖业规范、有序和健康发展,根据中拍协2008年拍卖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要求,考虑中拍协拍卖师考试报名时间的调整,经研究,2008年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由往年的两期调整为一期,并定于2008年4月6—13日在福州市梅园快捷酒店举办。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拍卖企业(含分支机构)从业人员,社会上关心或有志从事拍卖工作的人员,拍卖主管部门及拍卖相关、相近的招标、政府采购等部门工作人员。
二、课程设置:根据中拍协2008年拍卖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按照全国统编教材《拍卖通论》第三版及《拍卖相关法律与规则》内容,设置以下课程:
(一)拍卖概论(8学时) (二)拍卖法规(8学时)
(三)拍卖实务(8学时) (四)公物拍卖(4学时)
(五)强制拍卖(4学时) (六)拍卖策划(4学时)
(七)合同法(4学时) (八)民法通则(4学时)
三、授课教师:聘请省内外法律、拍卖界专家学者授课。
四、培训要求及颁证:按中拍协规定,培训采取五个统一的办法,即统一安排课程设置、统一教材、统一试题、统一印制证书、统一收费标准。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给《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》。
五、培训时间:2008年4月6日报到,7日至12日上课,13日考试。报到、培训地点:福州市梅园快捷酒店(原华大宾馆)(福州市铜盘路2号,省公安厅对面)。乘车路线:火车站:坐20路车到屏山站下车,到马路对面改乘801路坐至三角井站梅园快捷酒店门口下车。汽车南站:坐801路车到三角井站下车。火车站打车到酒店约10元。
六、培训费用:培训费1200元(含场租费、教材费、资料费、授课费、报名费等)。可在报到时交纳;也可通过银行汇至福建省拍卖行业协会帐户,并在报到时凭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开具培训发票(户名:福建省拍卖行业协会;帐号:351008170012015001839;开户银行:交通银行福州冶山支行)。
学员食宿费用自理,由会务组统一安排的食宿费用每天约120元。
以上培训费和食宿费无提供刷卡服务。
七、报名办法:报名人员填写《拍卖业从业资格培训学员登记表》(附件)(可上网下载,网址:http://www.fjaac.com),报福建省拍卖行业协会培训部(地址:福州市鼓屏路115号综合楼五层;邮编:350003)或发邮件至fjaac@163.com。
联系人:张兰秀 电话:0591—87872331,传真:87815613。
八、其他事项:学员报到时,请携带身份证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三张。
附:拍卖业从业资格培训学员登记表
二○○八年三月三日
抄送:中国拍卖行业协会、省经贸委、省民政厅、省工商局、省经社联、各设区市经贸委(贸发局)
附:
拍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
|
姓 名 |
|
性别 |
|
学 历 |
|
照
片 |
|
身份证号码 |
|
从业时间 |
|
|
工作单位 |
|
|
通讯地址 |
|
邮政编码 |
|
|
联系电话 |
|
手 机 |
|
|
企业推荐意见:
领导签字: (公章)
年 月 日
|
|
培训单位意见:
领导签字: (公章)
年 月 日
|
注:复印有效;黑线以上部分由报名人填写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