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市站前西路121号邻街15,995.9㎡土地及地面
34,274㎡建筑物(在建工程)转让上市推介书
现依照我市产权交易规定的程序,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的原则,制作了《南昌市站前西路121号邻街15,995.9㎡土地及地面34,274㎡建筑物(在建工程)转让上市推介书》,仅供投资者参考。
一. 转让人
转让人:江西印刷集团公司
法定代表人: 胡家鳌
企业性质: 国有企业
二. 转让标的
此次转让的标的:南昌市站前西路121号邻街15,995.9㎡土地及地面34,274㎡建筑物(在建工程)。
三. 转让标的基本概况
转让标的位于南昌市站前西路121号。工程占地面积8,618.00平方米,钢砼框架结构,地下一层,地上三层,总建筑面积34,274.00平方米。此次转让的标的为南昌市站前西路121号邻街15,995.9㎡土地及地面34,274㎡建筑物(在建工程)。
地下层的建筑面积为8618.00㎡,地上三层每层的建筑面积均为8552.00㎡,钢砼柜架结构。地下室层高4.80米,一二标准层层高5.4米,三层为斜顶(结构找坡),平均层高5.5米。建筑物地下一层及地上三层设计用途为百货超市,四周设有杂物间、排风机房、发电机房、冷冻机房、控制室、办公室、仓库等。采用人工控空柱、钢砼现浇梁板柱、轻质隔墙、塑钢窗(未安装)、水泥砂浆墙柱面粉刷、屋面SBS卷材防水。
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,内外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正在进行中。
四. 标的物的评估情况
江西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了转让方的委托,对资产占有方进行部分资产转让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评估,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6月30日。本宗交易标的评估值为:19703.41万元。
评估值系主体工程完工状态下的价值。不包括内外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价值。
五. 主要会计原则及评估依据
江西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遵循独立性、客观性、公正性和科学性的工作原则,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,遵循资产持续经营、替代性和公开市场等操作性原则。估价的有关法律文件及行业规程:
1、国务院[1991]91号令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》
2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第12号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》
3、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“国资办发[1992]36号”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》
4、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[1996]23号《关于转发〈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(试行)〉的通知》
5、财政部财评字[1999]91号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》
6、《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----基本准则》
7、《资产评估准则----基本准则》
8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《关于印发〈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会协[2003]18号
9、房地产估价规范
10、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
六. 转让底价
转让底价:¥19703.41万元(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零叁万肆仟壹佰元整)。
七. 对受让人的要求
1、交易合同签定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,受让方按照成交价的40%支付转让方交易款,1个月内支付剩余款的50%,3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。
2、本次产权交易、权证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受让方承担,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。建筑物房屋产权证、土地权证变更等均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。
八. 其它约定
1、有意向提出受让者,需同时提交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。
2、鉴于标的物评估价仅为主体工程完工状态下的在建工程,不包含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,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均由受让方按决算价款与施工建设单位结算。
3、建筑物的登记、权证记载面积与本次转让面积如存在差异,按建筑物单价面积的成交价格调整结算价款。
联系方式:0791-6222881 13576075709刘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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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870976119徐小姐
南昌产权交易经纪有限公司
2006年10月3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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