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洪城拍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,注册资本为600万元。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强制执行标的物拍卖实施单位之一、江西省产权交易所“非经纪会员”,在南昌地区拍卖行业享有国有资产、集体资产拍卖权;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指定为公物拍卖实施单位之一;中国拍卖协会会员。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、经验丰富、且相关法律、法规知识水准较高的拍卖队伍。
江西省洪城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经营中做到高起点、严标准、宽领域。成立至今共组织各类拍卖会近120多场,成交金额达6个多亿,其中以土地拍卖为强项,拍卖成功率在95%以上,并且增值率最高的达到133%。拍卖业务涵盖了破产企业、房地产、机动车、艺术品;金融系统的不良资产、债权、债务、使用权、广告媒体等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几十个领域,拍卖足迹遍及全省各地(广丰、抚州、上饶、弋阳、万年、余江、宁都、都昌、赣州、信丰、安远、全南、会昌、大余、宜春等)在全省拍卖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。
江西省洪城拍卖有限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,求创新,开拓进取,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,同时公司还将长期本着互利互惠、共同发展的思路与社会各界广泛合作,让公司于客户共同发展、共同进步。并坚持以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”为准则,诚信经营、开拓发展、关注市场风险、严格内部管理、加强人材培养,在业内以眼光独到、经验丰富、诚挚经营、信誉卓著等特点为客户称道,是一家令人信赖的合作伙伴。
江西省洪城拍卖有限公司竭诚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专业、高效、完善的优质服务,为江西的经济繁荣与发展尽一份心,为拍卖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尽一份力!
|